江苏省东台市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东台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措施》。政策明确加大征迁“房票”补贴力度。加大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力度,鼓励通过团购新建商品住房用于安置。对中心城区新确定的征收地块,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户,持房屋征收结算凭证(“房票”)两年内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其征收合法建筑面积大于购房面积的,按购房面积给予800元/平方米奖励,征收合法建筑面积小于购房面积的,按征收合法建筑面积给予800元/平方米奖励。支持购房即落户,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购房网签备案合同、购房全款发票、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由市住建局出具相关证明后,市公安局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市教育局安排到所购住房对应的施教区学校入学。此外探索“租售同权”,鼓励镇区、国有企业租赁新建商品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