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业道德规范》(下称《规范》),就独立董事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职业道德规范,提供了内容丰富的框架,涉及“守法合规”“保持独立”“客观求实”“严于律己”“忠实守信”“勤勉尽责”“有效监督”“专业精进”等八方面内容。
在中上协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金杜律师事务所合规业务部管理合伙人宁宣凤看来,独立董事是我国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虽然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层面出台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相关的制度要求,但实践中出现了不少独立董事“德不配位”的情况,违背了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设立初衷,也影响了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环节的严谨性。
宁宣凤表示,《规范》的出台,可以更好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从自律规则层面明确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敦促独立董事按照《规范》的内容严格要求自己,促进我国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范切实落地施行,进而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她认为,《规范》的出台从道德层面对独立董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的主观能动性,促进独立董事主动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到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中,有助于引导独立董事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公司决策、主动推进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从而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规范公司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规范》是从道德层面提升独立董事对于独立董事这份职业的使命感、责任感及荣誉感,并推动独立董事不断提升主观能动性,自觉地在履职过程中积极践行道德规范提出的要求,由此不断提升独立董事群体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宁宣凤表示,这将促进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中扮演愈来愈重要的角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不受侵害,进而提升公众对于独立董事的信赖程度,塑造独立董事守法、独立、公平、公正、专业、勤勉、诚信的积极社会形象。
宁宣凤认为,未来可将《规范》与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相结合,将职业道德作为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的重要指标,通过评价工作持续跟踪评估道德规范的执行情况;此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也可充分发挥其与上市公司、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沟通角色,对违反道德规范的独立董事,督促有关上市公司采取相应内部措施,及时通报有关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以敦促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规范》自我要求并履行职责。